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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系列184:权利法案原件及副本知多少(美中報道)

马萨诸塞州威廉姆斯学院珍本暨手稿图书馆展出的权利法案原件副本(照片:美联社)

《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法的重要内容、是宪法前10条修正案的统称。宪法前10条修正案的主旨在于保护民众信仰、言论、集会、宗教、请愿等自由不被侵犯,是保护民众宪法权利的基石,因此被称为权利法案。权利法案于1791年被批准,原件包括副本一共有14份,在近230年的漫长岁月中,共有12份存留至今。

1787年制宪会议根据《独立宣言》的精神通过了宪法,但宪法没有对公民权利作出具体的法律保护规定,尤其是信仰、言论、集会、宗教、请愿自由等并没有列举说明。开国之父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曾认为缺少民权的法律规定是宪法的重大缺欠,他表示民权“是人民抵制世上所有政府的权利。”

除了杰斐逊以外,被称为《权利法案”》之父的乔治·梅森(George Mason IV)也认为由于政府握有公权力,民众相对政府来说就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宪法必须明确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并保护公民的“民权”。乔治·梅森还因为制宪会议没有采纳他的建议拒绝在宪法上签字。由于乔治·梅森原本是热心的宪法起草人及积极参与者,他拒绝签字在当时引起很大反响,也是其后各界对权利法案讨论的重要原因之一。

1789年宪法经过各州批准通过并实施,召开了首届国会,来自弗吉尼亚州的议员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国会提出了修正案,麦迪逊的修正案经国会辩论、删减、增补,最后形成12项修正案并由国会通过。1789年9月28日,众议院议长弗雷德里克·穆伦伯格(Frederick Muhlenberg)和副总统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在修正案上签名,该文件后来被称为权利法案。由于宪法修正案需要得到四分之三州的批准,国会又制作了13个副本并由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总统签字,送交给当时的13个州。因此,连同国会自己保留的那一份权利法案原件外,一共还有13个副本,这些副本也被视为原件。

国会保留的原件目前保存在国家档案馆,与宪法和独立宣言一同在国家档案馆的圆形大厅永久展示。至于其它13份原件副本的命运则各有不同。目前8个州仍然保留着当时收到的副本,这8各州是康涅狄格、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新泽西、罗德岛、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和弗吉尼亚。其中,北卡罗来纳州的副本曾经在内战期间被南军的一名士兵窃为己有,此后多次转手,在国家宪法中心(National Constitution Center)的不懈努力下,会同联邦调查局在2005年的一次行动中找到了这份副本并归还给北卡罗来纳州。

特拉华州收到原件副本后,并没有像其它州一样在表决后单独向国会发送一封信函注明批准或不批准每项修正案,而是在原件副本上签名并盖上印章,然后将其寄回给国会,这样,特拉华州的原件副本就成为联邦保管的文件,目前存放在国家档案馆。2003年国家档案馆同意将该文件借给特拉华州定期展示。

马萨诸塞州档案馆员工手指权利法案原件副本(照片:美联社)

此外,佐治亚州的原件副本可能在南北战争期间被毁,而纽约州的原件副本则可能毁于1911年的州议会大厦大火。宾夕法尼亚州的原件副本可能在19世纪晚期被盗,而马里兰州的原件副本则下落不明。

不过,现在国会图书馆与纽约公共图书馆各有一份还没有最终得到确认的原件副本,国会图书馆的原件副本是1945年收到的礼物,而纽约公共图书馆的原件副本是1895年收到的礼物。纽约公共图书馆的原件副本被认为很可能就是宾夕法尼亚州被盗的那一份。纽约州与宾夕法尼亚州已经达成协定,两个州共同保管这份文件,轮流在两个州展出。(雾谷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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